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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起诉运营商称手机充值33万元 不指定

Posted by dahaoge at 17:14 | 互联网新闻 | 评论(0) | 阅读(42) | 转自 本站原创 | |
揭阳市民小夏实名登记的手机卡上不断被充入33万元巨额话费后又神秘消失的稿件,引起了网友的极大关注,100多家网媒转载了这该篇报道。运营商以为巨额话费事件已了结,但是事情却远没有结束。昨日,记者了解到,市民小夏已经向揭阳警方报案,要求警方以新颁布的刑法第七修正案中规定的“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运营商私自修改其话费数据进行立案侦查。

  “我报案,并不是要回这33万元话费,不属于我的东西我不要。他们(运营商)可以通过举证告知,然后经我认可取回他们错误充入的话费。但运营商怎么能够随便对我个人手机号码的话费数据进行修改操作呢?”揭阳市民小夏昨日下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如果运营商可以在不告知的情况下随便修改数据,那所有消费者的话费安全就成了一个大的问题。

  “比如有人踢球到你家院子里,虽然没有造成什么损失,不过进来拿走是必须要和你打招呼的,没打招呼就翻墙进来,你肯定是要告他一个乱闯民宅的罪名。客户在运营商的账号实际就是客户委托保管财务的场所。没有客户的允许随便进去划走资金,就是翻墙到别人家里拿东西,不要以为是你自己的东西掉在人家家里,你就可以翻墙进去。”一位网友对本报前期报道如此评论说。小夏认可这位网友的看法,他说这正是他报案的最初想法。

记者在昨日采访了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宝昌。邱宝昌律师回应称,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消费者并没有过错,也不存在不当得利的问题,但是本案给人们很多的思考。

  “如何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财产安全?消费者卡上的金额增多是消费者以外的因素造成,成因并不单一,这本身已经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消费者手机卡上的金额,从法律上来说这是消费者的财产。如果没有充分证据并经合法的程序就从消费者的手机卡上划走,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不尊重和侵害。”邱宝昌律师认为,占优势地位的经营者更应尊重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类似的行为如任其发展,消费者的财产安全令人担忧。

  “客户在运营商的账号实际就是客户委托保管财务的场所。没有客户的允许随便进去划走资金,就是翻墙到别人家里拿东西,不要以为是你自己的东西掉在人家家里,你就可以翻墙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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